政府物流服務僱員工會
第十屆2016年度第2次理事會

會議記錄

 

日期:

201624

地點:

九龍油麻地廟街47 - 57號正康大樓2字樓

出席:

黃偉強

蕭寶生

蔡美嫦

蘇玉娟

文錦榮

徐慶嬋

 

胡明兒

許瑞金

羅寶健

岑鴻德

張瑞芳

 

缺席:

黎茂如

羅瑞美

梁文峰

甘家亮

 

 

 

主席報告

1.           本會提名理事許瑞金參加傑出義務工會工作者選舉,已順利當選。得獎理事許瑞金,主席黃偉強及文錦榮,均在221日了頒獎禮出席,以示支持。

2.           本會副主席蕭寶生先生亦在是次選舉'一人發展會員計劃2015' 項目中獲選, 因蕭寶生先生是日因事不能出席,所以會由理事文錦榮代取。

3.           主席再提醒大家,因工聯會要向社會署及香港義工聯盟申報參選資料,故要求本會之義工們如欲參選,須盡快申報義工時數。

4.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本工會已表態支持。 而理事張瑞芳、許瑞金及文錦榮將參與電訪。

5.           政協蛇宴已順利完成為慰勞蛇宴工作人員的努力協助225日晚假在正康二樓六時三十分設宴聯歡有興趣的蛇組人員可向文錦榮報名,方便統籌。

 

會務報告

1.             會務主任蘇玉娟滙報截至201624日會員列冊人數為1,964人, (沒有增長)

2.           風味盆菜宴及船河一天遊,已完滿結束。會務主任蘇玉娟重新強調船河的津貼15,000元是未入帳,她會繼續跟進。

 

3.           週年大會將於2016330日在酒樓舉行,約六至八圍。 會務主任蘇玉娟已向職業安全健康局申請贊助。職業安全健康局亦已回覆贊助費為9,300元,希望各理事及會員積極參予該次活動。

 

財政報告

1.             財務主任沒有任何滙報。

康樂報告

1.             2016128日舉行的團年晚飯,已圓滿完成,多謝大家支持。

2.             本會跟隨政協在312-13日舉行的30週年國內聯歡大聚餐兩天團,希望各理事及會員積極參予該次活動。

3.             本會亦會在422-25舉行43夜旅行,地點已選盧山,希望各理事及會員積極參予該次活動。

4.             福利報告

福利主任無事項報告。

 

權益報告

 

副主席蕭寶生先生在部門協商委員會中之詢滙報如下:

1.           蕭寶生先生查詢,公務員事務局於2015119日發出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13/2015號「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這份通告與公務員事務局在20155月發出的「經調整的繼續受僱機制」諮詢文件是否有直接關係。如兩者沒有直接關係,他欲了解公務員事務局何時公布繼續受僱機制的諮詢結果。

2.           公務員事務局黃陳麗娟女士表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於2015114日向同事發出有關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的信件,當中提出的四項措施,其中三項已經落實,包括提高新入職文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至65歲、精簡公務員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的規管機制,以及新設「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讓部門以合約形式聘用退休公務員及正在放取離職前休假的公務員處理臨時職務。至於最後一項,即「經調整的繼續受僱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已於20155月至7月進行諮詢,並收集到不同意見,現正整理中,如有結果將會盡快公布。

3.           蕭寶生先生查詢「經調整的繼續受僱機制」由職系首長還是外派同事之所屬的部門首長批核。

4.           物流署副署長表示,有關詳情仍待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指引才有定案。

5.           蕭寶生先生表示,前任總監(物料供應管理)曾承諾於物料供應職系人員退休前三年內盡量不調動他們的工作崗位,並會於員工年屆50歲或55歲時(即退休前五年)詢問他們的退休計劃,預先協商後再作職系的人手規劃。他亦就此於2013年以書面向署方查詢,並獲回覆確認以上安排。他不理解為何現時部分物料供應主任職系人員即將退休,但仍須調職。鍾德長先生亦表示部分物料供應主任職系人員曾向他反映,他們於即將退休時仍要重新適應新的崗位,感到有壓力,因此希望管方於調派崗位時能考慮年齡的因素,以符合同事的合理期望。

6.           總監(物料供應管理)表示,由於物料供應員職系人數較多,管方可盡力安排於他們退休前三年內不調職。物料供應主任職系人數較少,為應付運作需要,管方於處理相關事宜時要更具彈性,但於安排職位調派時一定會考慮個人因素,而退休前三年不作調職也會納入考慮之列。

 

7.           此外副主席蕭寶生滙報有關致函部門咨詢會員同事對評核報告評級不滿事宜。該部門回覆該事件還在該同事所屬部門之物料職系主管跟進中。下次繼續討論。

 

其他事項

 

1.           有名理事因其上司有條件地批准其出席本會的會務事宜,經各理事商議後,因處理會務事宜是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的條例及執行,故議決由主席至函其部門,咨詢其理據。

2.           下次會議訂於2016311日舉行。   

 

主席黃偉強

記錄: 文錦榮